首页>客户服务>金融知识宣教专区>正文

以案说险——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保护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时间:2024-03-13

   

   一、案例要旨

   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也分为重大疾病保险、百万医疗险、住院津贴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多款保险,且保险范围和责任并不相同。保险公司在向客户销售时,应当向客户充分介绍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适用场景,由客户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进行自主选择。

   以下案例体现了某保险公司如何在销售环节有效保护客户的自主选择权。

   二、案例简介

   2023年3月,客户张某经朋友介绍,联系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说想要购买医疗保险,在住院时可以报销医药费,减少经济负担。收到客户需求后,代理人立即为其设计了保险计划,协助客户办理投保事宜。

   在办理投保过程中,客户张某不经意间说了一句“听朋友说买保险是不是住院还有补助可以拿,可真是太好了”,代理人一听,意识到客户对于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还是有误解,意愿投保的险种与现在正在投保的险种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代理人立即向客户解释,医疗保险分为不同种类,现在投保的住院医疗保险是在医保报销后对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根据保险责任和保额进行理赔的,根据住院天数进行补偿的可能是住院津贴保险,客户可以同时购买两份保险获得不同保障或者单独购买某一保险产品。随即,代理人又向客户张某详细解释了两款产品的保障范围、投保须知、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关键内容,供客户对产品进行按需比较、挑选,以便其按需购买适合的产品。

   客户张某听完发现,原来要投保的保险不能满足全部需求,要求投保两份保险。代理人协助办理保险,并向张某进行科普: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三、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保险公司应及时为客户推荐真正适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而非直接搭售相关保险产品,帮助客户结合自身需求,作出正确选择,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作为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与销售人员充分沟通,告知自己的保险需求,要仔细了解产品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免赔额、赔偿处理规定等关键内容,切勿在没有充分了解产品内容的情况下盲目购买。

   原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曾发布《关于报范保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不盲目跟风,确认保险合同内容再投保,注意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模糊、夸大保险责任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