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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周 | 以案说险:隐瞒病史买保险有风险吗?

时间:2026-09-09

   

案例:史先生去年体检发现肺结节,没当回事,随后投保一份重疾险,健康告知栏未认真填写,全部勾选“否”。今年年初确诊肺癌,家人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取体检记录后,以“故意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史先生懊悔:“早知道当时说清楚,哪怕加个除外责任,也不至于无法理赔。”


分析:保险合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健康告知是承保的前提。故意隐瞒病史,看似省了核保麻烦,实则埋下拒赔隐患。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消保提示请您牢记:


1、如实告知是理赔的"通行证" 。投保时请逐项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不隐瞒、不遗漏。

2、体检异常切莫心存侥幸。肺结节、就医记录等健康信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均可通过体检机构、医院等渠道核查。"没当回事"不代表"查不到",带病投保终将暴露。

3、主动告知远胜事后懊悔。有健康异常时,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核保。即便结果是加费或除外承保,也守住了理赔底线,远好于隐瞒后被拒赔、合同解除、保费不退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