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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公平交易更放心

时间:2024-03-07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金融消费者应享有的八大权益: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具体这些权益都代表了什么含义?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公平交易权:

   什么是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哪些事件属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呢?我们结合实际案例来一起学习。

   2018年6月,某保险公司客户王女士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对自己身体状况感到担忧,想给自己购买一份重疾保险,朋友劝说王女士不要告诉保险公司患有甲状腺结节,可能会被拒保。

   王女士投保时,认为做人要诚信,选择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相关情况并提交病例,保险公司审核投保材料后同意加费承保。2023年王女士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确诊甲状腺恶性肿瘤,某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后认为本次申请符合条款约定,向王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案中王女士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以最大诚意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保险公司对符合保险责任的理赔申请,积极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以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Tips:公平交易原则对保险消费者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1.消费者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客观填写健康状况问卷,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不完整,影响保险合同效力;2.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如遇到个别销售人员诱导客户隐瞒真实健康状况投保的情况,不要轻信销售人员误导宣传,不存有侥幸心理,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出现理赔纠纷,以维护自身公平交易权;3.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因一时疏忽未将相关事项“如实告知”,应尽快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切莫私自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