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1
近期,消费者张女士向保险公司投诉:其保险业务员刘某在日常服务中与张女士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刘某多次在朋友圈发布“个人资金周转,短期拆借,月息2分”的信息,并私下向张女士提出“借一笔钱,利息比银行高,保证按期还本付息”。张女士碍于情面,加上刘某平时业绩突出、为人热情,便陆续向其个人账户转账共计20万元。起初刘某按期支付利息,但半年后刘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停止付息,随后失联。张女士这才得知,刘某已将多笔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亏损,无力偿还。
本案中,业务员刘某的行为已脱离保险业务范畴,以个人名义向客户借款并承诺高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其利用客户信任关系及业绩光环,掩盖个人资金风险,最终导致客户资金受损。
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消保提示:
· 分清保险业务与个人行为。 业务员私下向您借款、承诺高息回报,均属于其个人行为,与保险公司业务无关。任何与保单无关的资金往来,请勿轻信。
· 高息背后必藏高风险。 当前市场环境下,远超银行理财利率的回报承诺,往往对应着极高风险。切勿因“熟人信任”或“业绩光环”放松警惕,盲目出借资金。
· 切勿向业务员个人账户转账。 保险缴费应通过公司官方渠道转入对公账户,不向业务员个人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避免资金脱离监管;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对于保单涉及的首期保费、续期保费、追加保费,均需要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由客户本人在营业网点的自助柜员机,或在泰生活APP中交费。
· 保持理性,不碍于情面。 保险服务关系不等于私人借贷关系。面对业务员提出的个人借贷请求,应理性判断,必要时直接拒绝,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如遇类似情况,请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通过公司官方客服或向公安机关反映。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始终秉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持续为您提供专业、贴心的保险服务与消保指引,伴您安心消费、稳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