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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金融教育宣传周】关于防范金融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6-09-11

   

一、警惕“保本保息”“稳赚不赔”等违规承诺

根据相关法规,金融产品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凡是以此吸引购买的,均属违规销售行为。投资必然伴随风险,收益率越高对应的风险越大,不存在“无风险高回报”的产品。

二、认清产品属性,勿将代销产品等同于银行存款

银行网点销售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基金等,多为代销产品,并非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签字前务必确认合同载明的产品类型、发行机构及资金投向,分清“存”与“投”的本质区别。

三、区分“演示收益”与“保证收益”

宣传材料上的“预期收益”“高档演示利率”仅为精算假设下的测算数值,不代表实际兑付结果。真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是合同条款中明确载明的“保证利率”或“固定收益”部分,请勿将演示数据当作未来收益的承诺!

四、口头承诺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销售人员作出的承诺,如未载入正式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支持。建议要求将关键承诺以补充协议或书面形式固化,并妥善留存宣传资料、沟通记录及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