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20
7月21日,泰康人寿将早已准备好的17万理赔金和3000元慰问金及时送到“7.5”事件一位遇难者的家属手中,这是自新疆“7.5”事件发生以来,泰康人寿完成的第一例理赔赔付,从接到报案到结案仅用了6小时。
据悉,遇难客户田先生于2008年9月1日购买泰康人寿银行保险产品《泰康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缴纳保费40500元,保额42525元。按照该险种保险条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不幸身故,按四倍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7月5日晚九点左右,田先生在二道桥附近工作时不幸遭“7.5”事件歹徒袭击,导致颅脑损伤致死。
7月17日上午11时左右,泰康人寿接到报案后当即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上报总公司并调查核实,当天下午5时,泰康人寿总公司即做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7.01万元的理赔决定,短短六个小时就完成了立案、调查、审核程序并结案。2003年,田先生与妻子带着两个孩子从陕西来到乌市打工,平时生活并不富裕,但一家四口过得幸福和睦。现在作为顶梁柱的一家之主田先生突然遇难,对妻子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讲无疑是晴天霹雳。17万元理赔金和3000元慰问金,虽然无法挽回田先生的生命,但希望能带给家属精神和物质上的慰藉,延续丈夫对家人的爱与责任。
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泰康人寿第一时间成立了“7.5事件”理赔领导小组,迅速在网站上公布致广大客户的公告,在各大医院排查,主动寻找伤亡客户,还特别为住院客户印制“温馨提示”,同时请医院医护人员协助派发泰康温馨提示,希望引起客户注意并及时报案理赔。截至24日,泰康人寿接到报案8起,其中死亡4人,受伤4人,已向两名遇难客户赔付18万元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