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30
尊敬的客户:
您所购买的泰康爱心保保险产品计划(适用条款:《泰康e顺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应对疫情需要特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感染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身故及伤残,扩展责任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适用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2、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体伤残,适用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
特别说明:
(1)医院:指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 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
(2)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或者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