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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健康尊享A款门诊医疗保险》延长责任扩展的公告

时间:2022.10.31

   尊敬的客户:

   病毒无情,泰康有爱!考虑到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保障,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特针对《泰康健康尊享A款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保险”)的产品责任扩展有效期由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门急诊治疗,适用本保险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且医疗费用范围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

   2、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通过本保险指定的服务入口,使用线上视频问诊及购买药品,适用本保险线上视频问诊服务及线上药品费用保险金责任。

   3、特别说明

 (1)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须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2)针对本保险适用的扩展责任,取消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普通部的限制,只要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即可。

 (3)责任扩展时间: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享受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4)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因新冠隔离(含强制隔离、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或者是新型冠状病毒密接人员,并因此导致接受门急诊治疗、使用线上视频问诊或线上购买药品,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或者拨打泰康客户服务电话9552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