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康人寿”或“我司”)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
为保障您的权益,及时享受国家个人养老金福利,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后续将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完成相关操作。
一、税延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方案
(一)如果您购买了税延养老保险,且您的年龄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可办理税延养老保险转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具体办理方式及流程可参见我司官网公告中的《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账户衔接方案告知函》。
(二)如您购买了税延养老保险,且您的年龄已达到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您可直接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领取金额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终止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领取金额的差额。我司为您办理养老金一次性领取后,由我司代扣代缴您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税延养老保险转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时间要求
(一)为确保您已缴纳的税延养老保险保费可顺利完成税延养老保险税收扣除凭证的开具,我司将于2023年8月23日24时起暂停税延养老保险保单的续期扣费。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税延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停止为投保人提供账户管理、续期交费、信息查询等其他服务。为保障您的权益,享受国家个人养老金福利,我司建议您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将您的税延养老保险保单转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三、个人养老金制度介绍
(一)什么是个人养老金账户
2022年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参与对象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客户。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财政部2022年11月4日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个人养老金账户每年最高有12000元的缴存额度。存入时对应金额享受税前抵扣,领取时,仅需按金额的3%纳税。
(四)专属养老产品
客户可根据自身养老需求选择购买符合规定、运作安全、标的规范的专属养老产品。
(五)封闭管理
个人养老金账户为封闭管理。个人养老金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参加人在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特殊情况时可以进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