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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医疗险产品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1.12.31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护客户权益,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两类医疗险产品推出择优理赔方案,具体如下:

一、条款变更备案产品方案

1. 2021年12月31日后变更条款的产品清单:《泰康惠心医疗保险》、《泰康瑞心医疗保险》、《泰康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泰康赴日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泰康孝无忧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泰康特定疾病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泰康世纪泰康2019住院医疗保险》、《泰康世纪泰康住院B款团体医疗保险》

2. 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投保以上8款产品的客户,自2021年12月31日以后申请理赔的,可以择优选取新旧条款中相对应的疾病定义作为客户赔付依据。除保险合同的该疾病定义外,本公司在处理该次理赔申请时所依据的保险合同的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以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有效保单约定为准。

二、条款不变更备案产品方案

1. 2021年12月31日后不变更条款的产品清单:《泰康健康优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泰康健康尊享C款医疗保险》、《泰康健康尊享D款医疗保险》、《泰康乐保定期医疗保险》

2. 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投保以上4款产品的客户,自2021年12月31日以后申请理赔的,可以择优选取已投保产品条款疾病定义及附表中相对应的疾病定义作为客户赔付依据。除原保险合同的该疾病定义外,公司在处理该次理赔申请时所依据的原保险合同的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或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95522。


附表 4款产品相对应的疾病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