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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健保通医院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时间:2020.07.01

尊敬的客户:

      您所购买的《泰康健保通医院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健保通医院住院津贴”)在产品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应对疫情需要特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住院,扩展责任如下:

1、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住院,健保通医院住院津贴取消同一次住院治疗7日的给付天数限制。

2、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住院,健保通医院住院津贴取消保险期间内累计90日的给付天数限制。

3、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住院,健保通医院住院津贴在原保险责任基础上按2倍住院日额给付保险金。

4、特别说明

(1)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指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须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诊。

(2)针对上述1-3项扩展责任,取消泰康健保通医院限制,只要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即可。

(3)责任扩展时间: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享受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4)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由此导致住院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或者拨打泰康客户服务电话9552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