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1
根据浔银保监复〔2022〕80号文件,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九江渣津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20360424003)于2022年6月16号起撤销。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业务。其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赔款支出等事宜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九江中心支公司办理。
公司将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告知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后续理赔服务电话等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后续服务工作到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九江中心支公司
2022年6月20日